2018年11月22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慈溪市委、市政府批转《慈溪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议,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深化法治慈溪建设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内容,完善机制、普治并举,普法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为我市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制度先行,描绘法治新图景
一是高规格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全国、省、宁波“七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七五”普法规划,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转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以市两办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市级机关以清单形式落实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出台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每年以市两办名义制定下发全市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年度普法中心工作,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并被推荐为全国示范点。
三是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运用案例进行法治宣传,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零距离”。依托慈溪电视台《法治时空》、慈溪广播电台《现声说法》等普法专栏,以典型法治案例解析为主要手段,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市法院推行法官“以庭审释法”,开展“公众开放日”,让受邀人员直接感受庭审,加深普法印象。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依托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扎实推进以案释法工作。
(二)重点突出,铸就法治新气象
一是把握宣传重点普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活动,三年来我市落实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宣讲责任,以“全民学宪法”为主题,组织开展“宪法走进你我”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骨干培训会议等形式,确保机关、学校、企业、单位和村(社区)宣讲活动全覆盖。宪法修正后,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兴起热潮,努力在全市形成崇尚宪法、践行宪法、捍卫宪法的深厚氛围。组织开展民法总则、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让民法、监察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围绕中心精准普法。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跟进到哪里”的理念,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服务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围绕市委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重要部署,开展“律师进企 精准服务”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活动。围绕村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开展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了浓厚的依法选举氛围。组织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护航G20 普法在行动”等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全民服务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组织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提高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设慈溪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基地,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课程体系,同时结合“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抓好学习贯彻。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连续两届举办“七彩法治梦”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演、书、画、文、读、拍、学等七项系列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青少年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此活动入选司法部2017年普法工作案例库。开展普法儿童剧进校园活动,举办庆“六一”大型法治亲子游园会,承办宁波市“五个一”法治宣传进校园启动仪式,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潜移默化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面实行校园“政法干警+律师”双法治副校长制度。强化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满足不同需求的活动方案,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和各类人群。
(三)文化相融,提升法治新理念
一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挖掘慈溪法治文化资源,注重凸显地方特色,扎实推进我市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市地税局被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首批法治基地,峙山法治文化广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教场山平安法治文化公园,以宪法宣传为主线,打造我市“七五”普法期间地标性法治文化公园。积极开辟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市国土局的“法治国土”展厅、市农业局的“法治文化长廊”成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基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检察院还在中小学校建成专业法宣传阵地。村、社区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化小公园、小广场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市-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78个,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七五”普法启动之年,我市开展法治宣传“五百”专项活动(即百场巡回法治讲座、百场法治文艺演出、百场法治电影送基层、百场校园法治图板展、百家法律书屋送进村),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新一轮普法规划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每年部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我们一起学宪法”微信宪法知识答题竞赛、“七五普法基层行”广场法律咨询服务、宪法宣誓、法治集市等活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开展新市民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新市民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巡回展、推进新市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提升新市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开展慈溪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文艺工作。市普法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合作,联合开展“全市农村文化礼堂走亲暨法治宣传进礼堂”活动,通过编演当地特色法治文艺节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社会资源,开展“吾学法,悦一生”普法纳凉晚会巡演活动,送法下乡。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文艺骨干开展法治戏曲演唱、法治节目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观海卫镇、崇寿镇成功承办了全省“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活动。2016年至今,我市共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等普法宣传活动136场次,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创新形式,营造法治新氛围
一是积极打造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在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慈溪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普遍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专题,《法治时空》、《三北警方》、《市场监管在行动》、《社保一分钟》等很多节目在市民中已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法治理念,在主要街区、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以电子显示屏等为媒介加强法治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普法工作,积极打造市镇村三级新媒体普法集群。2016年至今,“慈溪普法”微信微博发布普法资讯文章近1000条,开展线上互动活动31次。积极开发法治微电影等新媒体法治文化作品,市普法办制作的微电影《良心》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的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映)活动中获三等奖,“H5”作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获全国新媒体普法创意大赛优秀奖。
二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高水平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相结合,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结合,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长河镇垫桥村被命名为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等46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省级、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或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高水平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会议上作交流。全面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市普法办与市总工会扎实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市教育局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三治融合”,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农办等部门通过“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方式,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三是加强特定时间节点普法。立足节庆普法,连续两年开展“慈溪普法•节日法相伴”法治融入节日系列活动,组织引导各镇(街道)、各相关市级部门利用传统节日、各类纪念日和法律法规颁布日进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节日相融合,使节日活动成为一个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更接地气的宣传法律法规的载体,使全市人民都能积极参与。两年来共收到镇(街道)市级部门年度活动申报360余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已成为我市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节日。
(五)全民参与,焕发法治新活力
一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聘请市委、市政府法治部门专家及优秀律师等28人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每年开展菜单式授课。打造“普法蓝精灵”志愿者队伍,在“宁波志愿者”网站进行专业注册,为队伍配备专门志愿者服装,组织发动队伍成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服务。截至目前,该支队伍已有成员近300名,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70余次,有效扩大了队伍的品牌影响力。
二是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室建设。将普法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相融合,建成黄新华普法工作室和杜松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黄新华是“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杜松根是省“十佳法制副校长”),通过坐堂门诊、以案说法、志愿服务、巡回宣讲等形式,开展社会化普法服务。大力扶持不同行业不同受众普法工作室建设,在市环创中心建立“法律驿站”企业普法工作室,在横河镇建立校园普法工作室。
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以“法治慈溪 微行助力”为主题,开展普法微公益创投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服务、创意活动、作品创作等普法微公益项目,法治微电影、法治漫画书、法治游园会等一系列新型普法活动的成功开展,给传统的普法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三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和诉求,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逐步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二是党政部门法治实践明显规范。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和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已经内化为每一名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三是社会法治环境明显向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民生保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七五”普法以来,我市连续两年被命名为浙江省平安县(市、区),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命名为2017年度浙江省法治县(市、区)建设先进单位;市司法局被命名为宁波市法治建设十周年先进集体,被推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比如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度不高,以案释法工作须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创新还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等。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慈溪”,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以及上级要求,在抓好常规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举措项目化、考核体系化、指导专业化,指导督促各单位在抓好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抓常新。
二要创新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保障社会发展中,融入到改善民生实事中,融入到法治城市、文明城市创建中。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法治公园(广场、长廊)提档升级。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
三是普治结合,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水平。进一步深化部门、行业、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市、镇、村创建为主体,部门、行业创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