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国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两会”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按照“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要求,努力扬优势补短板,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理财治税水平提升、财税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政策对预算收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对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3424900万元,其中,我市1694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66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77900万元),杭州湾新区1730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84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922000万元)。
1-10月,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30569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为年初预算的89.3%。我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579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为年初预算的9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为年初预算的94.5%;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190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为年初预算的91.3%。杭州湾新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477727万元。
根据1-10月收入完成情况,经测算,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调整为32998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3.7%,比年初预算减少125100万元。我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调整为17019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7%,比年初预算增加7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04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5%,比年初预算增加234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调整为661900万元,比上年增长6.0%,比年初预算减少16000万元。杭州湾新区财政总收入调整为1597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33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844600万元)。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调整为320900万元,比年初预算382700万元减少61800万元;
——改征增值税地方部分调整为91500万元,比年初预算87300万元增加4200万元;
——营业税地方部分调整为550万元,比年初预算500万元增加50万元;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调整为87900万元,比年初预算90200万元减少2300万元;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调整为80800万元,比年初预算50800万元增加3000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为49000万元,比年初预算48500万元增加500万元;
——其他地方税收调整为168250万元,比年初预算151500万元增加16750万元;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调整为7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48000万元增加22000万元;
——财政专项收入调整为118890万元,比年初预算88400万元增加30490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调整为550万元,比年初预算2020万元减少1470万元;
——罚没收入调整为17220万元,比年初预算14000万元增加322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整为14200万元,比年初预算12880万元增加1320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及其他收入调整为43700万元,比年初预算51100万元减少7400万元;
——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调整为23460万元,比年初预算11300万元增加1216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2018年财政总收入建议调整为444970万元,比年初预算393100万元增长1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70755万元,比年初预算234200万元增长15.6%;上划中央税收收入调整为174215万元,比年初预算158900万元增长9.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7200万元,后新增一般债券收支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0172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4719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2655万元(年初提前告知安排预算86058万元,预计全年150000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指标1197045万元。其中,市本级年初预算7038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6400万元),后新增一般债券收支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7238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179845万元,减除转移支付各镇30319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指标873326万元。1-10月,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1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为年度预算指标的76.8%。其中,市本级66027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12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为年度预算指标的75.6%。
根据调整后的财政收入,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体制结算财力97540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只能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减除超收收入23400万元后,预计我市体制结算当年可支配财力952000万元,比预计财力增加17000万元。其中,市本级6549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32900万元),比预计财力增加13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6700万元);各镇2971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增加3300万元。
按照必需原则,2018年,市本级需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995万元,比预算增加40195万元,增长5.6%(含街道、市属区1286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00万元,增长1.7%)。新增支出通过新增财力92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523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19040万元,减少调入债务利息财力31600万元解决。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增加80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村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补助、税收代征代扣手续费等;
——公共安全增加134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巡特警伙食调标及公安值勤岗位津贴标准调整增支,公安局、检察院因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增加本级支出;
——教育增加2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期支持宁大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及安家补贴;
——文化体育与传媒增加800万元,主要用于上林湖越窑遗址申遗、2018华语电影宁波慈溪盛典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32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31800万元,主要是转列年初预算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
——城乡社区增加1040万元,主要用于渣土清运费、不易焚烧垃圾处置费;
——国土海洋气象等增加1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气象服务;
——预算科目(支出项目)调整:增加一般公共服务12901万元、国防97万元、公共安全7687万元、教育18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39万元、节能环保611万元、城乡社区4266万元、农林水1034万元、交通运输112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32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396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1370万元。减少科学技术70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06万元、住房保障18431万元、预备费7500万元、其他支出23149万元;
——街道、市属区支出增加2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23500万元。因土地出让等收入比年初预算发生增减变化,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建议调整为7999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40.2%,比年初预算增加176400万元。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福彩公益金调整为2800万元,比年初预算2500万元增加300万元;
——体彩公益金仍与年初预算一样为8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为500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50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调整为706500万元,比年初预算556200万元增加15030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调整为37300万元,比年初预算28800万元增加85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整为1970万元,比年初预算2000万元减少30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调整为45060万元,比年初预算32900万元增加12160万元;
——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调整为470万元,比年初预算300万元增加17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建议调整为58300万元,比年初预算20000万元增长19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09100万元,后新增专项债券收支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6391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968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493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指标682280万元。其中,市本级年初预算6017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1800万元),后新增专项债券收支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6317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40293万元,减除转移支付各镇26591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指标645402万元。1-10月,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6134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2%,为年度预算指标的89.9%。其中,市本级542288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19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8%,为年度预算指标的84.0%。
根据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体制结算财力806800万元,比预计财力增加179900万元,其中,市本级7446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8300万元),比预计财力增加1250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38300万元);各镇62200万元,比年初预计财力增加54900万元。
按照必需原则,2018年,市本级需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720822万元,比预算增加89122万元,增长14.1%(含街道、市属区376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300万元,增长72.5%)。新增支出通过动用当年新增财力89122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5800万元)解决。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城乡社区增加61691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相应的土地成本性支出和专项提留增加,旅游集团注资以及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公厕改造、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支出等;
——其他支出增加11631万元,主要是增加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市级公立医院职业年金补助及附属公卫人员补助调标、企业退休人员冷饮费等结算补助,天然气临时价格补贴、淘汰粘土砖瓦窑补助,新农村建设、畜牧场搬迁等补助;
——街道、市属区支出增加158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一)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041407万元。受职工养老一次性补缴人数减少、部分社保政策制度调整等因素影响,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建议调整为1030842万元,比上年实绩负增长4.2%,比年初预算减少10565万元。分项调整如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437766万元,比年初预算449273万元减少11507万元;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调整为10172万元,比年初预算9160万元增加1012万元;
——职工工伤保险基金调整为20296万元,比年初预算17928万元增加2368万元;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调整为16659万元,比年初预算15097万元增加1562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80219万元,比年初预算84219万元减少40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支出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982676万元。受退休人数增加,提高养老待遇,增加生育津贴补偿个月数等因素影响,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建议调整为9949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255万元,增长1.2%。分项调整如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460883万元,比年初预算455806万元增加5077万元;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调整为12532万元,比年初预算7957万元增加4575万元;
——职工工伤保险基金调整为17970万元,比年初预算14608万元增加3362万元;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调整为8550万元,比年初预算14533万元减少5983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82886万元,比年初预算86886万元400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调整为102524万元,比年初预算93300万元增加9224万元。
(三)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预算收支的调整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123691万元,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50424万元。受土地出让金计提增加等影响,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调整为167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025万元,增长77.1%,;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调整为9407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3650万元,增长86.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万元,均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予安排,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56号)文件规定,建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08万元,其中30%计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70%计76万元安排用于解决我市国有企业历史中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调整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