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9-05-29 阅读: 1006

(2018年12月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11月22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及说明。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组织有序,“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执行良好,规划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指出,我市在“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升、财政金融风险压力趋大、城乡宜居环境仍需优化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监测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统筹协调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目标的衔接,用更高的标准来引领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投入,完善产业统筹发展机制,聚焦智能制造,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深化产业引导,继续加大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快形成慈溪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低小散”企业整治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增强消费升级新动力,加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重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不断提升第三产业比重和发展水平。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环杭州湾创新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科院两大平台等创新平台建设,及早发挥创新平台资源集聚效应。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优化政策扶持方式,鼓励企业重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引进各类人才,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慈溪制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四、全面提升城乡宜居水平。坚持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主动接轨上海,积极融入杭州和宁波都市圈,深化与杭州湾新区融合发展。加快社会保障扩面提质,建设覆盖全民、公平共享、衔接持续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养老事业发展,及早补齐短板,提升民生福祉。全面推进环境长效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不断强化水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意见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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