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针对实地察看的情况,代表们提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要增强“三个意识”。
一是要增强规划意识。科学编制小微企业园区的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相衔接,合理布局和选址,重点发展符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项目,鼓励采用“园中园”模式与工业园区融合发展,避免布局“小而散”。
二是要增强开放意识。积极总结前期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经验和成果,推广工业地产开发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鼓励国有平台、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小微企业园区的建设工作,鼓励盘活利用旧厂区、旧厂房建设小微企业园区。
三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小微企业园区建设项目,要最大限度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要加强要素保障,将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市年度供地计划,及时落实用地指标和项目供地。要大力推进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入园企业提供金融、法律、研发、检测、培训、物流等一系列公共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杨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