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府院常态化互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市法院着力构建府院“六联”制度,成效良好。2018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 ,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3.1%。
一是构建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确定中心议题,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并邀请市府领导、机关分管负责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参加,实现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
二是构建执法联络员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各自确定人员分别派驻行政机关司法联络室及该院行政庭,负责意见传达、工作对接等,已先后成立交通司法联络室、环保司法联络室等多个专项联络室。
三是构建法律法规联系交换制度。对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及行政机关相关文件,及时进行告知交互,促进法治资源共享。
四是构建疑难复杂案件联报制度。对于涉及党政机关重大、敏感的案件,强化前期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后向市委联合报送,力求妥善处理矛盾。
五是构建败诉案件联合回访制度。对于政府败诉的案件,联合司法局进行定期回访,监督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保障纠纷实质性化解。
六是构建行政执法联训制度。开展联合培训,通过专家讲座、庭审旁听、法律研讨会等形式,切实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出庭应诉质量。
(市法院 郑佳益、朱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