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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9-04-11 阅读: 10712

(2019年4月4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8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阳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慈溪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大气、水等生态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和工作任务得到较好的完成,市域环境总体质量不断优化改善。去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慈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落实生态投入增长机制,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夯实制度基础;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稳步开展市域内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提标改造,强化扬尘和涉气行业整治,统筹推进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资源循环利用,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趋势稳中向好,但基础尚不稳固,治理成果时有反弹风险。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欠账仍较多,对照高标准治理,长效性巩固的工作要求,所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生态环保投入以公共财政为主,后劲不足,比如城乡垃圾分类、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还不够。此外,环保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考虑到现阶段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特提出以下六条意见和建议:

一、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市政府要于今年全面落实镇(街道)环境报告制度。

二、市政府要进一步统筹协调,理顺工作职责,建立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集督查、检查、整治于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三、以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的成因作进一步量化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加大对造成区域性环境污染的“低散乱”企业的整治、淘汰力度,明确必须淘汰的落后产能类别,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年度淘汰目标数,确保工作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提升此项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重视土壤污染治理,结合实际,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全面掌握现有土壤指标状况,合理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应责任主体,真正把工作职责落实到收、贮、运、消等各个环节。

六、结合“三服务”等活动,加大对企业环保审批的服务、指导力度,提升环保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2019年7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主送:市政府。

 抄送:市委办、市政协办,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市经信局、住建

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治办,宁波市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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