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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条目式” 监督助推改善生态环境
2018-12-27 阅读: 932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目标年度化,年度目标项目化”的总体原则,以条目式监督为抓手,紧盯生态环境短板,综合施策,监督成效显著。

一是拟定条目式审议意见。去年“五水共治”专题询问后,提出条目式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加大对非法取水、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植被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推进企业排污“门户管理”扩面。通过“回头看”、视察调研等形式,督促政府落实好审议意见。上半年,政府积极开展非法取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取水设施90处,批准123家,收缴水资源费980余万元;同时,投入230万元对上林湖、邵岙等水库加以保护,并对149家企业实施排污“门户管理”,成效明显。

二是要求决议执行条目化。去年,政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要求,出台了《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年)》。年初,常委会要求政府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并向主任会议报告水污染防治决议执行年度工作安排。11月下旬,所列计划绝大部分如期或将如期完成。下步,常委会将继续细化完善条目式手段,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五年规划的圆满完成打好基础。

三是执法检查融入条目手段。根据省、宁波市人大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对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组织代表进行前期视察,提出条目式视察意见,要求政府在工作报告中进行回应。同时,将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明确以条目式清单进行答复,有效推动了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业固废“门户管理”等工作的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华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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