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诈骗预防惩治工作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8-12-12 阅读: 1270

市人民法院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28日,市法院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网络诈骗预防惩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相关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当前网络诈骗预防惩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网络诈骗预防惩治工作的审议意见》。根据上述审议意见,市法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整改提升,现将有关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预防打击网络诈骗的意义

当前,网络工具串联起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近年来,网络诈骗呈易发多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预防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构建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既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此,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预防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认识再提高。深刻认识到打击网络诈骗的重要意义,自觉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保障网络环境有序和线上交易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打击网络诈骗工作中,树立“全院一盘棋”乃至“全市一盘棋”意识,对内加强各部门交流配合,提升法院办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整体能力;对外强化与各部门的互动协作,努力达到“1+1>2”的效果。

二是责任再压实。依托网络诈骗预防打击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对此类案件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协调,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等情况随时跟进了解,对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亲自指导。今年1-8月,我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6件61人,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66.67%。在量刑方面,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涉案的61名被告人中,46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2名被判处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率仅为19.67%。

三是工作再深化。针对网络诈骗证据收集固定难、诈骗数额认定难、追赃退赔处置难等问题,推行“打、防、教、追”相结合的“四字工作法”。打击要精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做到“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的“双提升”,准确梳理认定既有证据,避免因自身能力不足造成打击不力或打击错误。预防要到位。对于涉群体性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积极引导公众在诉讼程序中合理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通过司法的有效回应,防范群体性事件和极端表达行为。教育要深入。对犯罪行为人强化教育引导,认罪悔罪态度好,或有立功等表现的,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帮教矫治工作,努力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标。追赃要有效。与公安积极协作,开展追赃、退赔、赃物处理等工作,杜绝“一判了之”的思想,切实为受害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刑事打击网络诈骗的能力

一是积极培育专业人员。结合司法改革的推进,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挑选部分业务骨干和青年干警作为审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主要力量。按照“名院”战略一年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方面审判业务“名家”的培育力度,选送优秀人员参与上级法院的“技能大比武”和各类学术研讨活动,以此丰富专业人才库的人才储备。

二是开展多元延伸学习。重视干警业务水平的强化提升,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法官论坛、“青春夜学”、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导师授课、旁听庭审等学习和培训,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办案指导意见等。鼓励引导干警开展调查研究。立足审判实践,对网络诈骗犯罪中发现的犯罪行为人类型、受害人类型、常见犯罪手段、定罪和量刑难题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和情况反映,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反馈。此外,共同参与上级法院关于涉互联网案件和P2P网络平台涉罪案件的调研。

三是拓宽法官认知领域。网络诈骗犯罪与网络信息技术紧密联系,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需要结合网络信息相关知识予以分析和判断。为此,我们将本院既懂信息技术又懂金融审判业务的资深法官纳入网络诈骗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弥补刑事法官信息技术和金融业务方面的知识短板。同时,注重对法官进行网络信息技术知识的专门培训,以此提高审判人员在数字化方面的认知识别能力。

三、深化联动配合,有效凝聚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合力

一是建立法院内部犯罪线索移送机制。从全院角度布局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强化法院内部各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敏感性,注重发现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网络诈骗犯罪的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中的配合。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理之间的衔接协作机制,及时共同研究解决涉案疑难问题,对新问题、新案情及时组织研判分析,统一和明确对模糊地带法律的理解适用。以政法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一体化办案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打击网络诈骗刑事犯罪综合网络的共建共享,提高依法打击的能力和效率。

三是注重与电信、金融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程序上的衔接沟通。一方面,引导行政主管部门准确调查取证、及时固定和保全证据,提升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及时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在审理时就有关专业性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强化对涉案专业问题的正确判断,实现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此外,充分借助电信业、银行业的力量,有效掌握涉案资金的最终流向,增加追赃工作成效。

四、积极延伸职能,推动形成预防网络诈骗的社会防线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扩大打击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共同构筑预防网络诈骗的强大防线。

一是“点”与“面”结合开展宣传。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邀请庭审旁听、进村入校讲课等,对几类易成为网络诈骗受害对象的人群开展定向宣传;通过广场法治宣传、新闻发布会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宣传预防网络诈骗知识。

二是线上与线下结合开展宣传。既坚守传统纸媒“旧阵地”,通过报刊、电视开展宣传,又积极开拓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新战场”,以新时代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三是个案与类案结合开展宣传。结合在审判实践中较常见的典型类案,归纳梳理并编写宣传稿件,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宣传预防网络诈骗的知识和违法犯罪的后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于具有独特性、新颖性的典型个案,进行深入挖掘剖析,拓宽群众的认知领域,增加群众识别、预防新骗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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