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12-12 阅读: 1080

(2018年10月9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9月25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华家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办理实效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指出,今年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办理制度尚待健全,协办工作亟待规范。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办前必联系,了解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主要目的和问题根源;办中必会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由班子成员带队,共同探究建议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办后必问效,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同时,对已答复代表正在解决或列入工作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要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建立承诺事项管理台账,继续做好办理工作,年内尚未解决的,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并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在妥善解决后再次答复代表。对一些确实不能解决的代表建议,应当说明原因,及时给予答复,努力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联名提出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同时将办理结果分别答复其他附议代表。对历年来重复提出的代表建议,市政府要组织开展专项评估,逐件剖析症结所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要根据新修订的《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慈人大办〔2018〕19号),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并以此为契机,加强考核检查,督促各所属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全面推行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各承办单位在收件后,要及时组织集体研究,拟定代表建议分类办理的具体方案;答复前,要集体研究答复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科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水平。

三要规范协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将协办工作放在应有位置抓紧抓实,收件后连同主办件一并进行集体研究,面商、答复时根据代表和主办单位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协办意见函送主办单位前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市政府要加强对建议协办工作的督促指导,统一协办意见的办文程序和格式,压实协办责任;视情组织主协办单位共同参与面商和答复,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问题解决率。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代表工委意见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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