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 调查报告
2018-12-12 阅读: 1366

2018年9月25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主任 高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农业农村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听取了市农业局、农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商务局、农合联执委会、农机局、旅游局等10个市级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还赴逍林镇、桥头镇、横河镇、周巷镇、坎墩街道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镇(街道)人大、政府及村干部、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市政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丰富服务功能和业态,建设产业大平台,发展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产业结构日益完善。狠抓市现代农业开发区产业升级和示范引领,引进国内外大型农业企业,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并达产。谋划推进坎墩都市农业生态园建设,一期的大学生众创园实质性启动。整体推进中横线和北部沿海现代农业精品线建设,建成一批精品园、示范园、休闲园和各级各类园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全市已形成出口蔬菜、名优水果、特色水产、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等五大主导产业和蔬菜、生猪、杨梅、葡萄、南美白对虾等五个规模超2亿的产业集群。二是生产方式持续优化。坚持生态立农、质量强农,加快转变生产方式。积极引导土地规模经营,创新土地流转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率分别达72.71%、74.61%。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积极实施“清洁田园”,探索生态循环新模式,基本建立产业全区域的长效保洁机制。大力实施畜禽养殖整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点建设,开展各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率先全国通过行业自律,在省内建立出口蔬菜基地“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建设,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地产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分别达98%和100%。三是经营主体稳步壮大。实施强龙兴农、合作社提质、家庭农场提升、新型农民培育四大工程,不断壮大经营主体实力。全市已有农业加工企业355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9家。推动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以会计代理、星级评定等方式规范合作社经营管理。有序发展规范化家庭农场,一批家庭农场被评定为省、宁波市级示范农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四是产业业态不断丰富。创新“旅游+”、“生态+”、“互联网+”多种模式,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业态。围绕全产业链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推行“农超对接”、直营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模式,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壮大。五是服务功能深化拓展。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建立市镇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及区域特点推进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全国首家村级保险互助社和镇级保险互助联社。发展普惠金融,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担保,探索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杨梅降水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加大支农惠农服务力度,组建镇级农事服务中心,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积极培育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大对农村人才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二、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基础性地位不够牢固。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出台1号文件,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视现代农业发展,但从实际效果上看,相关部门和基层还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把农业放在应有的战略地位,从资源配置、要素支撑、力量配备、工作部署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基层反映,部分市级部门和镇(街道)对当前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研究不多,仍存在“轻视农业”的思想,经常是“纸上谈兵”,具体行动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弱势地区的地位还未得到根本改变。

(二)农业产业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农业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科研平台建设比较滞后,种业发展的创新试验力度有待加大。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有待加强,农牧结合、种养配套、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便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土壤改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服务能力特别是品牌营销、农业信贷供给等方面仍需要加大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扩面、提高赔付比例、方便农户理赔等方面仍有待提高。二是农业经营主体尚需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农民合作社还需扩量提质。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虽较多,但“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的模式落地不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总量不少,但以循环经济、种养结合的理念在建设并运行的还不多,能在一定区域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还较少。三是农产品品质和品牌有待提升。随着全国大流通、大市场格局的形成和农业生产成本逐步上升,我市农业产业的先发优势逐渐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仍有短板,区域性农业公共品牌影响力不足,导致部分农产品销售难、价格低、利润薄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有待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协同发展还不够快,农业+、互联网+、地域文化与农业产业的融合还不够紧密,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发展还不够快,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总体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五是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优质耕地逐步减少,现有耕地质量不高。群众反映,部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农电设施年久失修,一些农田沟渠建设不配套,导致一些区域易旱易涝。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与产业规模脱节的矛盾显现,科技化、精准化的农业设施装备应用推广不够。

(三)农业要素保障仍需加强。一是财政支持力度需要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整合使用力度不够,特别是政策性支农资金有所下降,部分项目取消以后,导致补助政策缺乏连贯性,使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投入上缺少安全感,基层反映强烈。二是土地保障难度较大。土地流转面临瓶颈,受制于今年土地流转补助资金以及缺乏对土地流出农户的约束手段,土地流转普遍质量不高,难以适应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需求。设施农用地停止审批后对发展规模农业、效益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影响较大。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业生产经营队伍老化、断档现象突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严重不足,从事农业意愿不高,涉农大学生队伍流动性强、培育难、留用难、发挥作用更难。镇(街道)、村及涉农部门中农业经营、科技、管理人才也严重不足,镇农办工作人员中非农专业人员比重过大,涉农部门的科技人员开展培训及到田间一线指导服务能力弱化。

三、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重农强农调子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性地位,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品种和质量契合新时代消费者需要。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各方面充分认识到农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提高全面小康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全社会支农护农爱农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农业产业体系。一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围绕生态、绿色、高效、智慧要求,调减一批低质低效农业,提升一批特色高效农业,建强一批规模农业基地。要进一步拉高标杆,加快推进市现代农业园区和坎墩都市农业生态园建设,分别与沿海高速复线、高铁新城建设相衔接。要积极推进一批具有慈溪特色的镇(街道)农业园区建设,强化差异化、特色化定位,进一步提升辐射能力。二是加大科技兴农。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应用,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科技水平。要充分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打造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农业。三是加快培育农业主体。要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强的农业领军企业,引领我市农业企业和大户闯市场、提水平。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在推广应用农业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更多农业主体健康发展。要培育若干个可复制的家庭农场经营样板,在全市进行推广,推动我市家庭农场发展与提升。要进一步规范提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开展星级创建,鼓励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业公共服务功能供给。四是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牌。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培育一批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持续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进农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农合联等新型经营模式,开拓联合、集群发展的发展新途径。要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及农村传统村落、自然山水、文化遗产等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田园综合体、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拓展乡村养老、文创等新型产业空间。积极发挥供销电商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三)加强农业要素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支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投入适度增加。加强涉农部门统筹联动,实行涉农资金更加有效整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二是推动金融惠农。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完善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有效破解农业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大农业保险力度,制定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的保险条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三是强化用地保障。要加大农村承包土地整组整村整镇委托流转推进力度,深化土地股份合作,稳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减少经营主体投资建设顾虑。积极创新土地管理办法,及时开展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调整,努力破解农业设施用地难的问题,尽量满足经营主体对于设施用地和发展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用地的需求,同时加强批后监管力度四是促进人才强农。注重基层农业后备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完善政策引导选拔优秀农业类大学生回乡创业,不断壮大我市农业科技、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各类农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三农”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在评优评先、职位晋升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倾斜,确保涉农领域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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