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市检察院大力加强三个基层检察室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贴近群众优势,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在促进基层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前移法律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主动参与各类矛盾化解。主动对接司法、民政等部门,充分发挥“检调对接”机制作用,基层检察室在检察环节促进刑事和解25件28人。积极运用“诉前介入”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对16件案件进行了诉前介入,全部实现案结事了。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例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沿山镇非法采矿问题,龙山检察室深入开展调查,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取得良好行政监督效果。
二是主动引导社会治理创新。积极融入当地平安建设大局,通过送法入企、送法入村等活动,以法治宣讲、法律咨询、公开宣告、组织庭审观摩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努力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对接当地“平安网格”建设,通过为“网格员”提供专业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网格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各基层检察室每年撰写辖区内刑事案件分析报告,为当地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检察指引。
三是主动前移法律监督阵地。切实将基层检察室打造成深化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扎实推进对“两所一庭”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托驻辖区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对8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5人。依托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制度等,及时通报纠正“两所一庭”的不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消除信访矛盾风险点。
(市检察院 孙静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