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大简介 > 领导讲话
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7-04-25 阅读: 1905
  孙百南   (2017年2月11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圆满完成了预定的议程。这意味着我们新一届常委会已经正式开始行使职权,并顺利迈出了五年任期的第一步。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受全市人民的重托,组成一个新的集体,将担负起慈溪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任。今后五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和广大代表,凝心聚力,开拓奋进,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力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是我省作为试点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市人大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刚刚结束的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王海寅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本次会议又表决任命了胡孟波、胡志安2位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高慈波、胡军朝、周旭、戚自军4位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这标志着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下步,要按照改革试点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转隶、市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融合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实现平稳过渡,达到预期效果。市监察委员会挂牌后,要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强化改革实践,进一步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上实现融合,与时俱进地提高队伍整体水平;要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同时,市监察委员会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也将关注、支持市监察委员会工作,努力为加快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监察权有效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90140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