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由我市选举产生的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毛光烈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宁波市。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其宁波市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为此,我市出缺宁波市人大代表一名。
中共宁波市委提名宁波市委副书记刘奇为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建议在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补选。依据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三款的规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依法补选。
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