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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3-22 阅读: 806

(2018年1月11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慈溪撤县设市3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慈溪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服务大局,关注社会民生,强化民主法治,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开启新时代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新征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围绕市委总体部署,推进“十三五”规划有序落实,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继续深化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创新监督方式,依法开展特定问题调查,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以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的形式对部分工作开展监督,同时加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并将审议意见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作为附件发送被监督单位,有计划地选择相关议题开展跟踪监督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满意度表决。

  (三)强化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围绕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个,分别是: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诈骗预防惩治工作、农业供给侧改革工作、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执行等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个,即2017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及“七五”普法工作中期评估报告。在依法审定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的同时,主任会议安排听取8项工作内容,分别是: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执行年度工作安排、宗教工作、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建设(专题)、经济新动能培育情况、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建设工作(专题)、公证工作、市法院“三大机制”建设(专题)、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题)等情况的汇报。

  (四)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监督。围绕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推动“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报告等5个,分别是: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并依法批准2017年决算,2017年慈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安排听取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同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依法开展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加强对政府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

  (五)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开展全市学前教育情况专项工作评议,提升我市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开展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情况专项工作评议,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组织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并对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七)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商品市场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科博文化中心运行、规范化农机合作社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检察服务大厅工作、留学生回乡创新创业、新农村建设、水污染防治工作等情况。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贯彻落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现状与对策、档案信息化建设、青瓷文化传承园运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

  (八)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司法监督和信访工作。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工作,完善内部流转程序,提高审查工作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强化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和关于加强检察监督意见办理工作制度的落实,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浙江省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处理各类信访,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为推动和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十一)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法,理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机制,继续推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和人大代表参与督办制度。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不断扩大建议办理情况公开范围。督促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加强面商工作,继续推行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制度。继续开展优秀建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和办理工作的质量。

  (十二)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培训。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学法,拓宽代表视野,激发履职热情,提升履职水平。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活动,建立大会票决项目代表分组监督制度,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

  (十三)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市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深化两站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群众反映意见的分流处理反馈机制,适时出台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相关意见。加强和改进代表参与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夯实代表工作的民意基础,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十四)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把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代表履职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管理和积分管理办法。密切与人大代表和各中心组的联系,掌握代表履职动态,督促推进履职登记。指导镇街人大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档案,开展履职情况评价,提升代表履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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