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年9月20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贤宏院长代表市人民法院所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的执行工作,正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是一份全面、务实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要看到,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执行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要结合“五五”普法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同时,对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促使其履行执行义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努力形成执行、协助执行和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措施,提高执行工作的实效。一要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惩处力度,形成执行高压态势。对生活困难、确无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要慎用强制措施,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争取当事人理解,并视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二要坚持风险告知制度。将风险告知贯穿于案件的受理、诉讼、执行全过程,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案件的风险,积极主动地向法院举证,同时尽可能避免因执行成本过高而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三要坚持审执兼顾,加强诉前和诉讼保全,固定可执行财产,切实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为执行工作打牢基础。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加强庭前、庭间等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着力在诉讼环节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四要继续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配强执行队伍,充分保障经费和装备,增强执行能力。市财政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执行案件实际,逐年提高司法救助基金额度。
三、争取支持,增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力度。一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基层执行联络员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组织学习培训,定期通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努力提高执行协助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的作用。二要积极争取破解执行难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情况,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协调解决矛盾。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和房产处理工作的调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市人民法院在处理上述财产时,事先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在处理上尽量取得一致意见。通过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努力增强破解执行难的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执行格局。
四、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一要在主观上减少对外部力量的依赖,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攻坚克难的决心,落实好“四个穷尽”原则,下大力气解决一批难案、积案。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好向社会公开的承诺,确保通讯畅通,在接到申请人找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的信息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执行各个环节、执行措施的采取等执行全过程,要做好备案工作,做到有据可查,自觉接受监督。三要把好执行和解关,防止违背申请人意愿随意变更生效裁判结果。四要进一步探索执行新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在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上下功夫。
五、进一步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市人民法院要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认真把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关。对疑难案件,在立案受理前,要主动与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促进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努力克服监督不力甚至不作为,以及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公等现象,充分体现行政执法的透明、公正和公平,齐心协力,共同破解非诉行政执行难的问题。
上述意见,请市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后,于11月2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