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2008-12-19 阅读: 1492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2008年7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守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能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阶段性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注重部门协作,较好地完成了本次建议的办理任务。同时,会议指出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办理工作先松后紧,“面商”敷衍了事,极个别单位纯粹是为了让代表填写“满意”二字,且答复件差错多;部分单位的答复意见质量不够高,重答复轻落实,强调客观困难多; 对重复建议和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承办单位有相互推诿现象。为进一步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继续督促抓好建议办理后的落实工作。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同时,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他们的建议,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为此,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虽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完毕,但并不是说办理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市政府要继续督促承办部门抓好落实工作,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必须按承诺加以兑现;对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有所突破。

  二、领导领办,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对近几年来代表重复提出和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议实施领导领办制,成立办理工作小组。由市政府领导牵头,主办单位负责人负总责,主办、协办单位及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办理工作。领办领导要亲自参与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办理方案,参与代表“面商”沟通,亲自审阅意见,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表率,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议解决率。

  三、再次办理,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截止7月26日,代表反馈对办理工作或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有11件。相关承办单位要重视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尽快与代表进行再次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和要求,共同商量解决的对策和方案,努力让代表满意或者取得代表理解。同时,还要认真抓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答复工作。

  会议要求,对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件的办理落实情况,请市政府于9月份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再作一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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