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08-12-19 阅读: 799

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08年9月27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施森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努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为基础,以助医、助残、助学、助困、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配套,以经常性社会捐赠、社会帮扶和政府临时困难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会议同时指出,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社会救助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需要加强、社会救助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快统筹全市的社会救助工作。一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年来,我市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时机逐步成熟,应加速推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要统筹各地、各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协调统一救助政策的制定,有效整合各类救助资源。三要统筹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救助信息资源,确保救助信息及时、准确、有效的利用,实现全市救助信息一网覆盖的目标,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抓好帮扶资金统一拨付的落实工作,确保市级帮扶资金一个“口子”进出目标的实现。四要在抓好镇、街道救助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健全村(社区、居委)救助工作室,把救助平台延伸到村(社区、居委),充分发挥救助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建立镇、街道救助站与各个救助主体之间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各类救助政策信息,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救助服务。

  二、不断完善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着力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一要不断总结救助工作经验,完善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在制定与最低生活保障相关的救助政策时,要加强研究,协调考虑好低保边缘群体的利益。二要加强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按照分层分类救助的要求,将低保边缘家庭、当年支出大于收入的困难家庭等纳入救助范围;加大对医疗救助的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捐助等社会力量作用,逐年提高医疗救助额度。

  三、强化社会救助的基础工作。一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救助资金增长与财政财力增长相一致原则,市财政要确保社会救助的预算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好临时性救助经费。同时,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救助资金的监管,通过制度形式保障救助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管理。二要加强基层救助队伍建设。按照人口比例和被救助人口数量,合理配置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关心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适当增加工作力量并稳定队伍,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要尽快协调解决敬老院登记注册等问题,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法工委意见后,于2008年11月18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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