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年初以来,市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注重执法监督,扎扎实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努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依法行政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严格。为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市政府要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实,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编制依法行政规划,并按年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年度计划要求于每年年初报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加大公务员录用后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努力使干部队伍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强化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素质。充分利用“五五”普法的各种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优化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当前,尤其要重视抓好对承接省、宁波市政府放权事项以及龙山镇放权试点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培训,努力使放权、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执法主体适格。在此基础上,要积极研究对策,逐步缓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人少事多矛盾。
三、严格行政执法。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并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执法流程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二要抓紧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我市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予以公布、执行。三要加强行政执法。对土地、环境等多发、高发性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违法行为,要注重抓早抓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频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努力控新除旧、逐步规范,树立执法权威。四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日常考核管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确保行政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专题协调,以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0年3月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