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胡建国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坚持“工业立市”战略不动摇,增强协调发展的意识,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加快平台建设、加大扶持力度等,使我市产业结构得到了一定优化,工业自主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优势企业产业带动作用逐步显现,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取得一定进展。同时指出,我市工业产业低、小、散及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仍未根本改变,资源配置还不尽合理,基础性的资源要素还难以保障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工业扶持的针对性和力度还不够强,工作重心还不够突出。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营造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保障,集全市之力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协调发展。要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三种“氛围”:一要营造浓厚的转型升级社会氛围,鼓励创业,鼓励发展;二要营造政府及部门服务经济、服务转型升级、服务企业的帮扶氛围,支持企业抓住当前机遇积极转型,赢得先发优势;三要营造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自觉地把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纳入到推进转型升级的轨道上来。
二、突出主线,进一步把握当前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要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限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这条主线,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做到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集约发展、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相互结合。当前及今后几年,慈溪的工业经济要突出传统优势产业的升级,通过提高装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优质产业,在做好“招商引智”的同时,要大力扶持我市现有的新兴产业,努力提高我市区域和产业竞争力。抓紧出台并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和机制,要充分运用资源配置差别化经济措施和法律法规的政策机制,切实淘汰一批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过剩产能。
三、深化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经济产业规划。重视基础性工作,尽快摸清我市各个产业的第一手资料,科学编制家电、轴承、纺织化纤、汽车零部件等传统支柱行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的产业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定位、总体布局、发展导向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不断优化我市工业经济的空间布局,抓好慈东工业区、观海卫镇工业区块、周巷镇工业区块扩容提升工作,加快电网、引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破解资源要素的制约,推进传统优势产业的进一步集聚;充分发挥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主战场作用,综合运用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能耗产出率以及环境影响率等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新兴产业项目审核机制,强化项目的后续管理,努力将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打造成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集中财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调整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性扶持资金整合力度,建立统一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对企业转型升级予以帮扶。当前要突出五方面的扶持力度:一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进一步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改进人才的居住、技术交流、生活、工作等环境,制定更为有效地引才、留才等政策措施。二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完善风险投资平台,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加大产学研合作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引进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三是扶持企业自动化设备和研发经费的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的制造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四是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帮助企业提高品牌创建和经营能力,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提升“慈溪制造”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五是鼓励企业上市。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1年7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