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楼树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规划等相关部门以新型城市化为抓手,积极发挥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统筹谋划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深化重要功能区块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城乡规划实施,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同时指出,当前我市城乡规划在编制、管理、实施、执法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继续加大规划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落实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不断推进“阳光规划”,主动向社会征求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规划编制、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规划战略研究,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深入开展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研究,为城市科学发展注入新活力。一要切实加强规划的衔接和整合。强化规划的综合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空间叠合”和有机融合,加强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工程管线规划建设统筹机制,协调推进电力、通讯、电视、燃气、供排水等管线工程专项规划的实施,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现象。二要切实强化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的重要功能。尊重城市发展历史,明确城市发展定位,提高规划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区块功能研究,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区,科学界定各重大项目、重大区块功能布局,切实提高区块改造更新水平,注重停车位、公共环卫设施、社区活动中心、公共休憩场所等公共服务功能的配套,提升城市承载能力。重视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对城市建设风格和特色的研究,提升城市建设品位。三要切实发挥规划在城乡统筹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围绕市域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坚持以规划的一体化管理来保障城乡的一体化发展。正确把握好加快规划编制步伐和提高规划水平的关系,高质量编制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规划,实现市域范围规划全覆盖。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将市政设施、文教体卫、社区配套等专项规划向重点城镇和中心村延伸和覆盖,防止重复建设,扩大建设项目的受益面。四要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规划队伍配备和人员培训,提高规划研究和编制水平。
三、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大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力度。注重依法规范,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各镇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扩建、新建项目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项目的随意性。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在征求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好规划刚性与规划修编之间的关系,以顺利有效地推进规划的执行。切实加强规划前瞻性和务实性的有机结合,合理调整规划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建议政府研究制订解决规划控制区内居住困难户住房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树立大规划意识,落实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规划执法管理机制,加强规划执法管理。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规划执行,建立健全批后项目全程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查处制度和举报制度,注重强化监管和依法查处并重,增强执法力度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规划综合监管水平。树立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来促进规划的落实,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规划的满意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1年7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