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5月30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炳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1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胡敏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财政决算报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报告符合实际,本次“同级审”工作认真细致,报告内容详实,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同时指出,当前财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如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预算编制尤其是专项资金支出安排的准确度尚需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地方社会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薄弱等。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为切实增强财税管理能力,确保2011年度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着力完善收入征管的基础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收入征管的基础管理,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收入征管的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地方小税种征管;严格税收执法,加大税收的清欠力度,强化对欠税的有效管理;继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积极应用纳税评估成果,切实提高纳税评估的有效性,科学合理的确定税收定额标准;及早研究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基金收入的影响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基金筹集和征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稳定入库。
二、继续强化财政改革,提高财税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水平,细化部门预算特别是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抓紧制定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研究部门预算的公开办法,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理财工作,继续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综合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的基础管理,合理把握支出的节奏和进度;加强政府工作的计划性,研究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进程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加大对镇级财政工作的指导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三、注重风险防范,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切实防范社会保障基金的风险,重视对地方社会保障基金动态管理的分析研究,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充实相关的风险保障基金和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严格执行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继续强化审计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法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继续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从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财经政策和制度的落实;继续加强绩效审计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要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有关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9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