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5月30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周干尔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我市养老保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指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当前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各类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亟待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偏低,基金收支缺口较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和扩面征缴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养老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设计层面研究:要进一步研究或向上级政府建议,制订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衔接、转换的制度,并对三者养老保险资金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运作。抓紧研究和制订45至59周岁年龄段尚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的优惠政策,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养老保障范畴,努力实现养老保障全覆盖。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提高相应的待遇标准,同时建立稳定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妥善解决“老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市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法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各地和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创新扩面征缴工作方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统一认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参保;各级政府及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政策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保意识,最终使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制度全覆盖达到人员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全面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基金预算。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资金结构,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抓紧制订出台地方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基金管理的风险。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对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定期向社会公开养老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抓好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养老保险事务工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服务模式。加快“金保工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基金和养老金发放管理,定期对养老基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1年9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