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1-08-15 阅读: 1071

 

 

2011年810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7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徐桐琦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当前我市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难度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农业科技含量及现代化程度较低,园区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为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园区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统筹解决全市园区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等方面,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扎实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扩大单体规模,延长流转期限,形成长期稳定的规模基地。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加快实施低洼地、低产地、小流域治理和农田“三沟”配套以及农业电力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关于园区建设受土地制约难以拓展提升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在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过程中,适当安排土地,满足本市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的用地需求。尽早出台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妥善处理禁限养区内养殖户关闭搬迁的出路问题。

  三、优化发展环境。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集中优势、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园区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人员配备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关于当前园区建设过程中农用设施用地受限的突出问题,要想方设法增加农业用地指标。抓好园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偷盗园区设施设备及农产品等行为。

  四、提升运作水平。探索和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注重培育有市场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园区经营。打造农产品销售平台和网络,降低农产品销售风险。大力培养、引进科技人才,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1年11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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