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9月16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戚兴初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打造“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目标,全力推进区块改造开发,不断强化城市功能,城市形象有了较大提升。同时指出,当前我市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工作进展情况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体制机制、要素保障、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审时度势,科学把握中心城区改造更新节奏。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扎实予以推进。结合当前形势和发展趋势,适时开展区块改造工作定期评估,认真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安排项目的建设时序,集中精力加快已实施板块的工作进度;扎实做好未启动拆迁建设板块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综合分析宏观环境、群众意愿、融资能力的基础上,有序启动拆迁、安置房建设等相关实质性工作。
二、健全机制,完善中心城区改造更新政策体系。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各重点区块重点项目的领导,统筹各区块项目安排、征地拆迁、政策把握、人财物保障等重大问题,拟订出台改造更新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强化检查督促考核。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切实明确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服务指导,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加强对改造区块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指导服务。三是完善改造更新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征地拆迁、过渡安置等有关政策,尽早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及相应的实施办法。制订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资金补助意见。在区块改造规划实施时,通盘考虑村(社区)发展留用地的“落地”,落实好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
三、攻坚破难,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更新。一是依法加快拆迁工作。及时组织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和报批等工作,加快拆迁合法性启动,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巩固深化拆迁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加强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做大做强市级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模式,整合优良资源,提升融资能力。进一步完善街道(镇)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办法,支持街道(镇)开展改造开发。研究制订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和重大产业平台财政体制,兼顾市、镇两级财政利益。三是强化用地保障。通过争取宁波重点项目统筹指标、合理利用奖励指标、全市统筹购买增减挂钩指标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保障重点区块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合理设置人才岗位,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加快城市建设专业技术型干部的培养和引进速度,配足、配强、配好工程专业技术力量和财务力量,提高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五是抓好安置工作。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优化安置房套型标准,并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合理安排拆迁户公共活动用房。高度重视安置房分配问题,在充分调研、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安置房分配方案。关注拆迁户过渡安置,尽力缓解老年人住房难问题。关注部分区块量大面广的家庭小工业的出路问题。
四、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按照“建快速路、接断头路、疏拥堵路、密区块路”的要求,完善城区内外路网,抓紧启动实施计划内的道路建设工程。优化城区客运站场布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承载功能。加强中心城区绿化规划建设,高质量实施绿化项目。完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区截污纳管工作,持续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地域文化传承和弘扬,在中心城区改造更新过程中全面塑造城市文化特色。加快保障型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继续加大老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1年12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