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9月16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登森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思想重视、制度规范、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同时指出,今年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个别单位的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措施不够有力,办理部门之间配合尚需加强。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代表建议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办好代表建议,既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也是尊重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实际行动。“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组织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各单位认真听取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用好民权的重要渠道,切实履行好职责,千方百计落实代表所提的建议。
二、努力加大代表建议落实的力度。要对代表初次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继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尽早制订计划,争取尽快落实;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认真组织承办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推进建议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对答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要看是否真正得到了解决,成效如何;对答复近期出台相关政策的,要看文件或政策是否已研究出台;对承诺在今年年底前解决的,要跟踪督办,促成及早解决;对因客观原因制约而在今年年底前确实无法落实的建议,要建立跨年度办理机制,实行滚动办理。同时,对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工委交办的建议,要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尽早答复代表。
三、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多年提出,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如限于部门职权确实无法解决的,市政府要引起重视,由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综合研究处理好有关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2011年12月10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