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2年6月27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1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和2012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胡敏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财政决算报告、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报告符合实际,本次“同级审”工作认真细致,报告内容详实,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同时指出,当前财税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收支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仍有待提高,财政支出管理尚需增强,地方社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依然薄弱等。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收入征管,提高保障能力。深入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善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财税、国土资源、住建、工商、供电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对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规范欠税管理,努力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征管,全面实现非税收入预算化管理。
二、深化财政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严肃性,实现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重;研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支出追加,增强节约意识,严把各项开支标准,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程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属区、各建设平台的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力度;加强往来款管理,对各镇(街道)、部门的历年往来款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开设个人账户。
三、完善基金运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高度重视地方性社保基金收支缺口逐年扩大的趋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地方性社保基金保障能力;继续拓宽思路,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落实上级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四、发挥审计作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民生工程、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以及效益审计、延伸审计的工作力度;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审计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做好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关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应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意见后,于10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