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2年8月23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松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制度健全、解决问题务实,较好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同时指出,今年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部分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代表建议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答复工作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办理力度。一是督促办理。对于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积极建立联系渠道,多酝酿、多协作,也可共同参与面商,从而真正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问题。二是牵头办理。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办理,且主次又很难分清的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多个部门共同办理。三是协调办理。对于解决难度大的建议和某些重复建议,市政府要出面协调,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通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明确答复,使一些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得到落实,从而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二、进一步注重办理实效。承办单位不能满足于件件有答复,而是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在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件件有回音”向“事事有落实”转变。对明确表态解决的,要兑现承诺,言而有信,在承诺的期限内落实;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千方百计,尽快解决,并在适当时间再与代表作一反馈;对目前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也不能应付了事,要努力创造条件,在时机成熟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法律规定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明确表态,向代表解释清楚,不能为了追求满意率而含糊过关;对代表初次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与代表沟通,加快再次办理进度;对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工委交办的建议,要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尽早答复代表。同时,建议市政府在年底前对政府部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市人大常委会。
三、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市政府要认真梳理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成果,组织开展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在落实相关办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的积极性。承办单位要继续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度,严格办理程序,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要保持具体承办建议工作人员的稳定,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承办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代表工委意见后,于2012年12月15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