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31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关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加强道路交通执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同时指出,当前我市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还不够到位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品质之城幸福家园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政策的研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要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多种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法制意识和文明礼让的道德意识;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和交通安全“五进”等活动,加强面向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二、切实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一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在进一步完善市域道路交通规划的同时,着力优化城区路网。二要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养护,合理设置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统筹安排城区单向通行等交通组织,科学配置道路功能,积极探索主要道路节点立体化改造的方式方法,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及其安全性。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停车场的建设和主干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加强和改进相应的配套管理,优化大型新建项目等布局并认真落实交通评价和停车场配建。在城区周边合理安排货运车辆的停放区域。三要强化道路管理。切实抓好新城大道、329国道城区段综合整治后的路旁停车管理和学校、菜场等人流车流密集部位的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加强“数字城管”装备和队伍建设。
三、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管理。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探索执法方式,完善取证手段,有效遏制“黑车”泛滥现象。通过强化行业管理,加强路面检查,实施限速装置固封等措施,加大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加强管理和引导,研究探索可行的短途代步工具,通过市场替代机制,逐步淘汰黄包车。在严格治理工程车严重超载、保护路权路产的同时,合理测算工程造价、适当提高运输价格,有效保护运输业健康发展。二要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效能。依法查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密切关注校车安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强化路面执法和车辆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增强执法的威慑力。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建立健全快诉快审机制,合理分配办案时间,依法严惩危险驾驶犯罪。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装备建设和技术更新,着力缓解警力不足问题。三要尽快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提上议事日程。四要进一步加强镇、街道交管站建设,配强用好专辅力量。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法工委意见后,于2013年2月15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