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03-28 阅读: 813

2013年11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212月26,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龚建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就重污染行业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强化整治,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指出,对照《决议》要求,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保障,提高整体水平。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决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的具体目标开展工作,提高规划执行力。强化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环保审批和监管。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依法从严惩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完善环境保护财政扶持政策,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加大对镇、村补助力度。配足配强环保执法人员,建立健全以中心城区、中心镇为基础的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的片区环保执法机构,切实提高环保案件办理效率。完善环保装备设施,提高环保科技化水平。

  二、攻坚克难,强化重点治理。继续加强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对市域污水治理项目的阶段性评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科学治理,严厉打击垃圾乱倾倒、侵占水域等行为,严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畜禽,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证无照小餐饮;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引水环通工程和骨干河网拓疏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河道治理。强化对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高度重视废塑料等部分行业整治后的反弹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鼓励改进养殖方式和完善治污设施,积极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清洁生产的推广和服务指导,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三、多措并举,提升环境质量。深化“森林慈溪”建设,优化城市绿化结构布局,选优选好适宜树种,因地制宜开展科学植树,加强对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和南部山区植被保护;做好绿化后期养护,提高树木成活率,注重城市绿化景观节点的打造。加强城乡环境整治,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切实解决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出路问题;强化镇村道路、河道、公厕、市场的保洁,规范重点区域设摊经营、车辆停放等行为;加大对非法乱挖滥采矿山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废弃矿山治理。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加强对工业废气排放的监管和执法,依法查处垃圾乱焚烧行为,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汽车尾气、餐饮业油烟污染等治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作为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强化对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宣传,着力构建以推广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模式。建立固定的、多样化的宣传教育阵地,结合几个环保纪念日,精心策划更为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实施对企业和消费者的环境宣传教育,加强对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先进典型的新闻报道,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强化对各级领导的环境宣传教育和考核,完善相应的领导学习和考核制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2013年4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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