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3年8月27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柏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注重协调沟通,立足解决问题,较好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同时指出,今年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交办工作尚需加强,组织协调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建议落实率有待提高。为此,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协调。对代表连续多年重复提出而今年又未落实的建议,如村级三产用地指标落实、庵宗公路维修、城乡结合部停车管理等问题,市政府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二、注重建议落实。虽然当前代表建议的办理全部进行了答复,但许多建议的落实还处在“计划”或“规划”阶段,因此,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做好办后回访工作,及时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通过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等形式,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建议市政府在年底对政府部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市人大常委会。
三、加大办理力度。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不满意件的再办理、再答复,做到能办的要千方百计尽心尽力办;对确实由于客观原因目前未能办理的代表建议,要及时向代表说明原由,取得代表的理解和配合。同时,做好闭会期间的建议办理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代表工委意见后,于2013年12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