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11-11 阅读: 1520

2013年115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310月22,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组织有序,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执行良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指出,我市在“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性比较突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尚需突破、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监测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要坚定发展信心,通过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科学总结经验教训,正视存在的差距和困难,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提出相应对策措施。要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发展,统筹协调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规划纲要与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目标的衔接,用更高的标准来引领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强形势分析和研判,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制订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相关政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坚持不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业创新政策引领,大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聚和培育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建设,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要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加快构建工业、服务业相互支撑、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更大力度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大力培育出口品牌,提高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我市外贸水平。稳步推进重大产业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活力,积极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完善和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全面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全面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大行动计划”,增强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扩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全民覆盖进程,实现政策制度全覆盖、制度衔接无障碍,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改各项措施,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破解公立医院经营困境,强化医技人才培养、医疗合作拓展和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要探索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扎实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早日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继续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打造地域特色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城乡交通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市域交通网络。要注意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四、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全面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减少污水直排、漏排现象。加快淤积河道清淤疏浚,强化河网水体交换功能,确保河道水系畅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监测,规范水库生态养殖,严厉打击影响水源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污染行业整治工作力度,在巩固废塑料、小熔炼、小电镀等行业整治成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餐饮业、酒店、足浴美容业等的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油烟、露天焚烧等污染防治。深入实施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继续推进“森林慈溪”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生态市。扎实推进“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地域和乡村特色的新社区,打造独具魅力的美丽乡村。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64133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