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4-12-03 阅读: 1488

2014年1011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9月28,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楼雪聪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优化服务质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部门合力有待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尚需完善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责任落实,自觉增强工作能动性。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深入研究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编制好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落实 “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的人口计生工作考核体系,有效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作用。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二、强化利益导向,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一要全面梳理分析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及时废止有关利益分配逆导向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适时作出调整和完善,逐步扩大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二要加强人口计生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家庭长效保障机制,着力破解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政策统筹水平不高这一难题。三要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机制,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加强“失独”家庭的保障和安抚。依托社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帮扶机制,倡导义工开展志愿服务,消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强化部门协同,着力提升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能力。一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市、镇两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措施,力求优势互补和手段创新。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落户、暂住登记、婚姻登记、孕检分娩、证照办理、房地产登记变更等信息的定期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二要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部门协同,保持严打“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三要完善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征收力度,提高征收兑现率和结案率,从严查处违法生育。严格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四要完善部门“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持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投入保障,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市镇两级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的经费支出。二要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各种待遇,着力保护好基层计生专干和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三要进一步完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促进人口计生事业长期均衡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意见后,于2015年1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64115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