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5-02-02 阅读: 1480

2014年12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11月28,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市长陈杰峰所作的《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年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有待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有待深化、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严格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并通过应诉活动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地改进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观念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应配备法制人员,提高基层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长效协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绩效。对有关工作机构合并后出现的执法程序不统一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及早实现执法程序并轨。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内容。

  三、严格行政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对于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要攻坚克难,加强执法,认真解决。对于违法建筑等案件的处置问题,建议市政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处置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法工委意见后,于2015年3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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