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陈小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按照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重点整治,生态市建设推进情况总体良好。同时指出,对照《决议》要求,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在引导全民参与上下功夫。精心策划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宣传案例,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级宣传教育平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中小学校和社区的环境教育,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动参与生态建设。推进环境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把握工作重点,力求在抓好科学治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乱搭乱建、违规养殖以及利用山地流转违规开发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注重山区生态林抚育,严控经济林发展。加快水库机动船整治步伐,强化库区日常巡查,严禁沿湖(库)烧烤、野炊、垂钓、设摊和经营性餐饮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畜禽养殖,倡导区域化布局、生态化养殖、规范化经营。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场整治,加快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和个体养殖户的关闭处置工作,完善环保设施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重视土壤污染排查监测,根据土壤现状实施分类种植。继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巩固行业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加强服务指导和要素调控,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传统产业档次。系统研究影响我市大气质量的主要问题,加强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酒店和机动车辆的监管,努力减少空气污染源。
三、注重建管并举,重点在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高度重视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中的突出问题,高质量开展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市、镇两级排水设施养护管理体系,严格排水许可制度。加强企业排污监管,确保市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系统评估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现状,采取扩容或增设污水处理厂等方式,提高东部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已建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扎实推进已启动市域骨干河网建设,积极谋划中西部地区骨干河道的启动实施,重视农村河网河道治理。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加快垃圾填埋场选址和建设进度,扎实推进城区和农村公厕改造,强化农村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大投入,按照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要求,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环保项目建设。
四、严格日常监管,突出在强化执法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工作关系,规划、环保、国土资源、城管、供电、住建(水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在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合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系等制度,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力量整合。加强环境案件侦查,完善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完善环境保护片区式管理模式,配强配足环保执法管理人员,强化执法装备保障。加强对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考核,注重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环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2015年3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