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5年5月1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管理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难度加大、社保政策普及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基金抗风险能力不足、社保基金监管仍需加强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社保政策的关注研究。进一步加大关注力度,及时掌握各类社保政策特别是社保基金统筹、延迟退休等政策的变化动向。主动了解周边地区的相关政策,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尽可能地使社保政策与周边地区保持基本一致。加强社保政策研究,对于地方社保政策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要从我市实际出发,采取稳妥措施并积极向上反映。认真研究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解决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辅导。加强社保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业主依法保险意识,提高职工参保积极性。加强社保工作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优化服务质量,从注重大厅服务逐步转向大厅服务与上门服务并重。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社保经办人员的集中辅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问题,增强辅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社保基金结余管理,坚决杜绝挪用或者调剂。健全社保基金动态分析和预警机制,从严查处冒领和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基金保值增值方面的研究,更好发挥存量资金作用。科学设置监管机构,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积极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加强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社保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基金管理信息化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意见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