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三改一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5-11-26 阅读: 693

  (2015年10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59月22,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管局局长沈黎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三改一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以来,市政府把“三改一拆”工作作为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重要抓手,坚持突出重点、拆改结合、惠民为民,“三改一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指出,我市的“三改一拆”工作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筹谋划,注重资源要素合理调控。市政府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改一拆”的重要意义,注重城乡有机更新、资源整合利用,着力解决群众住房、企业改造和公益事业等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一要加强规划引领。深入研究城中村改造、旧厂房改造等项目的可行方案和空间布局,努力通过城乡空间与功能的科学布局推进“三改”取得实效。二要发挥土地资源要素的调控作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稳步推进低效用地开发,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切实为改造建设腾出空间。强化土地资源保障,推动拆后利用项目尽快落地。统筹城乡发展,建议每年下达一定数量的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和个人建房用地专项指标。三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有序推进镇(街道)、村(社区)拆改工作;突出惠民为民主题,建议每年安排一定的老小区和危旧住宅改造资金。

  二、着眼长远,整体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职能机构作用,统筹谋划拆违工作,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组织实施,着力从量的突破转向质的提升。以市镇两级无违建路、街、河的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无违建”系列创建,以创建推进工作,以创建提升形象。当前,要重点抓好沿河沿路、城乡结合部、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等违建的处置,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加强拆后土地的统筹管理与综合利用,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增强“三改一拆”惠民利民的社会效益。积极探索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民合作等模式,引导村民以土地、资金入股等形式参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拓宽群众增收来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加强监管,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坚持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着力构建有违即拆、治违控违的常态管控机制。一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执法监管责任以及各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增强“三改一拆”工作合力。根据新行政诉讼法要求,规范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细化市镇两级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二要严格日常监管。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批后监管、依法查处等各项法定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科学化、常态化的基层执法监察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市镇两级违建管控能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强化责任传导,村、社区班子成员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积极有为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联合监管、工作约谈和失职问责,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倒查倒纠。加大“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考核分值比重,在考核镇、街道属地责任的同时,适当增加对相关市级部门的考核分值。

  四、疏堵结合,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和企业发展需求的合理性紧迫性,对因与政策冲突成为违法建筑的控规区域内翻建改建住宅和扩建工业厂房,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补办手续、没收租赁、没收回购等解决途径。结合土地规划修编,扎实推进多规融合,及时消化一批因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导致的违法建筑。认真研究农村“一户多宅”、农村房前屋后构筑物、城镇低效土地二次开发等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置办法,以及规划控制区内房屋改建和违法建筑处置等政策,努力在政策保障上寻求合理突破。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2016年1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29907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