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商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5-11-26 阅读: 781

  (2015年10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59月22,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柏寿所作的《关于商标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贯彻实施商标法的总体情况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商标品牌意识尚未全面树立、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尚需加大、商标整体保护水平还需提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宣传辅导,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商标意识。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规模企业负责人的商标知识培训,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使用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商标品牌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多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形象广告传播活动,积极组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集中宣传推介,提高我市商标品牌的竞争力影响力。

  二、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商标品牌运用水平。市政府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将商标品牌工作纳入到整体经济工作之中。深化商标品牌工作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指导企业优化商标资产运营,尝试通过品牌资产经营探索行业间的联合、整合、重组,实现商标品牌的最大效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认真落实优惠措施,切实在要素保障、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和财政税收等方面加以优先支持,努力促进商标工作取得新实效。

    三、深化多元服务,进一步完善商标培育体系。加强自主商标品牌培育,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与品牌提升的融合发展之路,鼓励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完善商标工作长效机制,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咨询指导、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等商标品牌服务。积极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推动省示范品牌指导站和星级品牌指导站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协会作用,完善商标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健全联合机制,进一步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商标投诉渠道,深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印制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控制商标违法源头。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商标纠纷,提升企业的商标维权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意见后,于2015年12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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