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5年9月22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柏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办理机制规范,面商沟通认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有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指出,今年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个别单位办理态度不够认真,一些部门之间组织协调不够到位,部分单位答复件审阅不够细致,代表建议落实率有待提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改进工作作风。市政府要在落实相关办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及时纠正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尽快推行“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三访制度,自觉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将之作为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市府办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带头领办代表建议,通过听取汇报、开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推动代表意见落到实处。主办单位要真正担起主导责任,协办单位要主动搞好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办理高效顺畅。在面商环节,要视情组织主协办单位共同参与面商,以进一步增强答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加大落实力度。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历年来重复提出的代表建议,认真剖析重复建议难以落实的症结所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自觉克服畏难情绪,结合自身职责,抓好建议落实。年底前,要进行一次办理工作“回头看”。对承诺解决的,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并抓紧实施;对一些经过努力确实无法解决的,要与相关代表开展专门的面商,努力取得代表的理解。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代表工委意见后,于2016年1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