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9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完善政策保障,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动力。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制定新一轮的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的统一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是构建完备的政策体系。制订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注重配套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重视对广大民众直接受益的文化产业门类的政策支持。建立科学的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平台,改进统计方法,分析掌握文化产业各门类的发展状况与规律特征,动态监测文化产业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三是培育文化市场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举办文化创意集市、创业项目推介会等展示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文化产业供需双方信息互联互通。大力发展文化市场中介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产业信息咨询服务。积极保护企业文化产权,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形成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二、加大要素供给,提高文化产业服务能力。一是创新融资方式。制定金融对接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对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构建文化产权抵押融资、影视项目融资等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支持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中介机构组建投融资服务联盟,为文化产业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二是完善人才政策。单独制定相应的评级机制和引进政策,将杭州、上海等地的产业人才资源以咨询、兼职、短期工作、人才租赁等方式,转化为我市的资源优势。加强与周边城市专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和龙头企业的合作,培养专业的文化产业人才。三是培育消费市场。深挖本地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加快培育高层次的文体休闲、演艺娱乐、艺术培训等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刺激文化消费能力的增长。
三、引导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总体水平。一是加强与制造业融合。依托我市制造业基地的优势,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品牌设计等创意和设计产业,推动文化制造与创意设计的融合,提高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与文体休闲旅游业融合。以南部山区、沿海海涂、古镇古村、滑翔伞和自行车运动基地等为基础,深度挖掘开发我市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演艺、体验旅游、运动休闲、乡村旅游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旅游项目,拉长文化旅游产业链。三是加强与演艺娱乐业融合。加快慈溪大剧院、科博中心等公共文体娱乐场馆建设布展进度,引进有一定基础的演艺娱乐中介公司,开发演艺娱乐产品,逐步提升本土原创和运营能力,建立完善城乡互补、健康有序、层次多样的文化演艺娱乐产品供给体系。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意见后,于2016年9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