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11-21 阅读: 1693

2016101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692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公检法机关不断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各单位积极促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向好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取得较好成效。同时指出,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惩处犯罪的行政监管基础有待加强,取证与鉴定工作有待规范,两法衔接工作有待推进,司法标准有待研究统一。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一府两院”要自觉增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行政监管是打击基础、刑事处罚是威慑手段、保障安全是最终目标的观念,切实把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市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一网五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公检法机关要继续加大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力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切实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主导作用,突出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消除执法盲区,扩大执法覆盖面,加强日常监管频度与针对性,完善行政处罚执行机制。同时,建立完善违法犯罪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食品药品市场参与者诚信经营。四要重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控,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抗生素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源头风险防控,完善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

  二、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建议由市检察院牵头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研究工作方向、开展联合行动、研判案件情况。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退回程序,加强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准确调查取证、及时固定和保全证据。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工作,避免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以建立信息互动平台为抓手,认真梳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排查刑事案件线索。公检法机关要及时对刑法和司法解释进行学习研究,解决司法标准认识不统一等问题。

  三、进一步突出打击实效。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刑事侦查人员对证据理论的学习,提高其证据收集意识,准确把握证据收集要求,注重证据收集全面性。加大客观性证据收集力度、科学运用侦查手段,着力破解行为人主观明知不易认定难题。要妥善处理、依法处置涉案物品,做好证据固定、保存、移送、销毁等相关工作,保证相关定案物证得到依法处理。进一步强化鉴定工作,加大对执法一线鉴定设备、技术、人员的投入,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完善检验检测方法,探索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提高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检测能力。依法规范鉴定行为,维护鉴定意见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一要加大专业队伍建设力度,丰富专业人才库人才储备,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律适用人才,妥善应对当前食品药品犯罪多样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要特别关注电子商务领域的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二要完善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依托“两网融合”机制,加强网格管理员食品药品管理技能,提高寻找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刑事案件办理提供有效线索。三要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切实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要注重合理平衡“职业打假人”行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防止其过度“维权”。四要做好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体,针对性地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披露典型案例,使群众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基本手段,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和市法院、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法工委意见后,于20171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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