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7-01-19 阅读: 1642

20161221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6113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胡孟波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五年来,市政府认真落实《决议》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强化督查考核,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同时指出,我市的生态市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实际工作进展与《决议》提出的要求尚有差距。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统筹谋划,进一步提高生态市建设整体水平。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修订完善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项规划,积极谋划实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绿化建设、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继续整治淘汰“低小散”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鼓励清洁生产、环保生产。

  二、突出重点,高度重视水、气环境治理保护。围绕水质提升和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新一轮治水工作。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严格排水许可制度,重点加强对畜禽养殖、涉酸、涉油及其他重污染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巩固“三河”治理成果,强化河岸同治。突出做好水源地的生态保护,控制水库集雨区内农业开发,加大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气环境防治,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外地黄标车的打击力度。督促鼓励分行业分类型涉气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并规范有序运行。重视建筑施工装潢、矿山开发、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等扬尘治理,严格货运机动车装载管理,规范小餐饮管理,坚决取缔流动烧烤等摊贩。

  三、补齐短板,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深化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切实巩固好整治成果,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污染企业。注重对工业企业的指导服务,积极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指导、服务企业做好工业“三废”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应用种养结合、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立体生态养殖等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开展土壤检测评价,根据土壤现状实施分类种植。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鼓励改进养殖方式,完善治污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乡环境整治,认真解决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良好市容秩序。建立健全镇村道路清扫、市场管理、河道保洁、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标准,推进精细化保洁管理,强化庭院整治。

  四、监管并举,不断提升生态工程运行绩效。高度重视市域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优化市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健全市、镇两级排水设施养护管理体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扎实推进截污纳管工作,不断提高截污纳管效益。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做到高质量建设、常态化维护、长效性运行。加快推进骨干河道建设,有序清淤疏浚一二三类河道,严厉打击侵占水面等涉水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切实解决好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出路问题。扎实推进增绿扩绿,优化城市绿化结构布局,加强北部围垦区域林带建设。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加气站、充电桩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应用范围。探索工业集聚区块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试点,提高能源使用效能。

  五、健全机制,着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工作关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管,依法从严惩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完善环境保护财政扶持政策,根据镇、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健全环保监管执法模式,配足配强环保执法人员,提高装备科技化水平。注重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环境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增强环境执法监管责任担当。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引导,重点开展环保警示和法律法规教育。深化中小学生生态环保教育,并通过学生将环保教育向家庭渗透。积极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化,推进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20173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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