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7-05-19 阅读: 1666

(2017年4月19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3月27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毛群谊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科学制定城乡规划,依法推进规划实施,坚持服务社会经济,城乡规划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指出,我市的城乡规划实施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干部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部门规划意识。进一步强化市级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责任和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规范规划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规划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规划执行水平,使依法执行规划成为自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强化监督检查,将规划知识宣传教育纳入主管、实施、协同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明确目标任务,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建立计划、执行、监督经费保障机制。

  二、完善规划编制。系统评估上一轮市域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要求,在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修编中,科学统筹市、区规划,加强城市新核心区块战略发展研究,突出城市首位度,努力提升中心城市承载能力和区域竞争力。加强规划编制时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强化对规划目标、空间布局、政策措施、投资可行等方面的论证,加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特别是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研究。拓展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不断提升公众对规划的满意度。建立城乡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对已编制的规划进行阶段性分析,针对一些与产业发展现状关联度大,且又在较长时间内难以实施的区块性规划功能,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着手启动编制区域性地下管网布局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改变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的现状。扎实推进“多规融合”规划编制,加快推进重点乡镇“多规融合”步伐,统领好各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继续抓好“三名”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重视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对城市空间环境和形象的研究,深入挖掘传承具有慈溪地方特色的建设风格。注重保护好富有慈溪地方文化烙印、在慈溪人心中有时代记忆的标志性建筑。

  三、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依托产业平台建设、区块开发、重大项目实施等载体,加快规划的实施步伐,精心策划、论证和引进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发挥好专项规划在针对我市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关系全局重大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加快对关乎慈溪国计民生的基础性项目的规划实施进度。进一步强化规划刚性,坚持依法行政,减少规划调整比例。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建设协调管理机制,统筹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和村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严格执行扩建、新建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全程监管、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市级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强化实时动态监管,结合“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行动,切实提高规划违法案件的查纠率。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和完善城乡规划行政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合理简化前期审批流程。深入实施“阳光规划”,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逐步扩大规划编制和行政许可公开范围。加强对镇、村建设和村庄整治的规划指导,高度重视并解决部分区域规划控制与居民建房需求、项目落地之间的矛盾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引进高学历规划管理人才和规划实用人才。强化对规划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业务指导,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执法队员考核激励机制。重视规划建设领域拒腐防变的体制机制建设,严肃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中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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