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3月27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立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废弃矿山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监管力度有待加大、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群众获得感有待提高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治理。一要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政策统一、审批优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将治理工作列入对镇(街道)党政负责人的考核。二要强化规划引导。根据《慈溪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我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到“一矿一策”,实现治理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一要强化监管保障。抓紧出台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清单管理和销号制度”。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基层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二要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并落实“监管与处置同时、过程和事后同步”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 “开采工程”。对在采矿山要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强化巡查和综合验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新的废弃矿山形成。加强对废弃矿山周边私搭乱建、垃圾倾倒等行为的常态化管理。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和备案工作,实行“黑名单”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对越界开采、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和媒体曝光力度。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创新工作手段,提高治理水平。一要科学综合施策。充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重点工作,强化政策与资金整合,发挥治理效用。二要加大宕地利用力度。通过实施废弃矿地复垦、再开发改造、绿化造林等方式,提高废弃矿山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要创新治理资金筹措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研究制订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参与治理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废弃矿山治理领域,有效缓解市、镇两级财政压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开展矿产资源法和我市矿产资源规划的宣传,增强全市人民的矿产资源法制意识。加强对我市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的宣传,在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为我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审议时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详见附件),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意见后,于2017年7月1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
1.关于中横线等道路两侧废弃矿山影响整体美观问题。在中横线、沿山精品线两侧的可视范围内,有部分废弃矿山尚未治理,裸露的山体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建议将中横线、沿山精品线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纳入近期治理计划,抓紧实施。
2.关于乌山废弃矿山治理后需重新利用的问题。乌山南侧废弃矿山治理已完成但处于荒废状态,乌山东侧治理效果与城区整体环境不相协调,周边及金东社区、剑山社区等居民对乌山改造成公园呼声较高。建议将乌山废弃矿山重新利用改造成既能美化环境,又能供市民休闲锻炼的场地。
3.关于科学编制治理方案的问题。部分废弃矿山治理,因坡度较陡,复绿效果不甚理想,且日常养护困难。建议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和实施“一矿一策”治理方案。
4.关于部分废弃矿山周围垃圾倾倒问题。龙山金夹岙、匡堰九龙寺等部分废弃矿山周围已成为生活、工业垃圾倾倒点,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建议尽快予以解决。
5.关于越界治理的问题。部分废弃矿山治理过程中,存在以治理为名行开采之实现象,超坡度、超标高、超界、超工期治理较普遍。建议出台适应我市的施工监管办法,加大监管力度。
6.关于开采、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问题。部分施工单位在治理中没有很好地做好扬尘治理和噪音防治等措施,对环境和周边百姓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对全市的在采矿山和治理矿山进行一次摸底检查和综合整治。
7.关于私采盗挖问题。目前小规模的私采盗挖现象仍有存在,百姓反映也比较强烈。建议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定期开展集中打击,严肃查处涉案人员。
8.关于治理成本较高、镇级财政负担重的问题。虽然市级财政负担了大部分治理资金,但近几年经济形势严峻,特别是观海卫、横河、匡堰等治理任务较重的乡镇,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治理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