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慈溪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09-18 阅读: 1909

2017年8月8日在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国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350600万元。其中,我市1428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5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25300万元),杭州湾新区9218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全市财政总收入调整为2447000万元,其中,我市1446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50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08000万元),杭州湾新区1000500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449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我市1448006万元,比上年增长3.7%,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982万元,比上年增长7.6%,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941万元,比上年增长0.8%);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09024万元。我市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294206万元,比上年增长1.3%。杭州湾新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001266万元。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251262万元、改征增值税地方部分42626万元、营业税地方部分68091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77816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4426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1219万元、其他地方税收110357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49550万元、财政专项收入7805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3888万元、罚没收入1373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06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37654万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7600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614万元,加上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24804万元,合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19418万元,比上年负增长8.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6535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16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地方可用财力有所增加,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66905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0832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全年总支出预算80621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5049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021万元,比上年增长16.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1%。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60769万元、国防734万元、公共安全66230万元、教育113694万元、科学技术347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9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69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4453万元、节能环保8536万元、城乡社区12059万元、农林水53416万元、交通运输576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30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1135万元、金融298万元、援助其他地区34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4262万元、住房保障243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97万元、其他181万元、债务付息8496万元,街道、市属区125049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66330万元(不含街道、市属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15万元。

  加上各镇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92782万元,支出实绩292782万元。我市合计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0989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绩1051803万元,比上年增长12.5%,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5.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98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5256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1344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补助116624万元、其他一般转移补助37301万元、体制补助5551万元、结算补助28311万元、杭州湾新区财力划转38905万元、调入资金88579万元(农保风险资金40000万元、失土农民保障资金19700万元、转贷及置换债券利息1132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列64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217万元、其他盘活结余资金等8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42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出口退税负担等148765万元(其中出口退税负担44181万元),合计当年一般公共财政可用财力1090610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56552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147162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83678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33260万元),各镇310378万元(其中市转移支付各镇60796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市本级80621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5049万元),各镇292782万元,合计1098993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本级75902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125049万元),各镇292782万元,合计105180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安排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573万元(含街道、市属区82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1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800万元),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8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5412万元)。各镇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96万元,其中,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01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47190万元。

  另外,历年预算周转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1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800万元)。另外,因减少对各镇专项补助尾数轧差1万元,减少各镇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万元,相应增加安排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万元。预算周转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00万元。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增加连锁经营集中缴纳税收结算61万元、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执法罚没结算360万元;减少土地出让金中计提教育资金结算统筹11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结算统筹92万元;减少省内欠发达地区扶贫款142万元;减少上解省强制隔离戒毒经费计算尾数轧差1万元;减少2015年上交省污染物排放资金计算尾数轧差1万元;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77万元、宁波财力结算补助800万元。减少军转干部及政法增编计算尾数轧差补助1万元。合计增加财力2148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20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等收入增减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58200万元。

  决算结果: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58373万元,比上年增长93.2%,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339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1606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69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270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90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97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41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14208万元。

  其中,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181万元,比上年负增长36.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43200万元(含街道、市属区79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土地出让等收入增减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93717万元(含街道、市属区278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加上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全年总支出预算29722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6393万元)。

  决算结果:市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80061万元,比上年增长149.7%,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2%。分项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1420万元、城乡社区204660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127295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51570万元)、农林水4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1万元、其他支出64641万元、债务付息2783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6393万元。

  加上各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589万元,支出实绩18589万元。我市合计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15813万元,支出实绩298650万元,比上年增长96.0%,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4.6%。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5837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6516万元,上年净结余14082万元,调入资金4700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6795万元,调出资金885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17万元、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642万元)。合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310317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1632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326639万元。按市镇财政体制,市本级307239万元(含街道、市属区7196万元),各镇19400万元(其中市转移支付各镇11972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本级297224万元(含街道、市属区6393万元),各镇18589万元,合计315813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市本级280061万元(含街道、市属区6393万元),各镇18589万元,合计298650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净结余10015万元(含街道、市属区803万元),各镇净结余811万元,合计10826万元。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1716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

  经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经决算,减少对街道、市属区专项补助尾数轧差1万元,从而减少街道、市属区净结余1万元,增加不含街道、市属区的市本级净结余1万元。

  经宁波与我市财政体制最终结算,减少统筹土地出让净收益39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3万元,合计增加市本级总财力428万元。另外,因项目专项结转,需增加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1446万元。由此,合计减少市本级净结余10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决算,2016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5万元,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相应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障基金收入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955101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发生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调整为845321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850312万元,比上年增长7.3%,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6%。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5555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7404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15754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1568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6331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6262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79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311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77121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7607万元。

  (二)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836102万元。后因预算执行发生变化,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调整为741752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743008万元,比上年增长16.1%,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2%。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6241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5899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12996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1135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0564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6759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816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4077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68421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7518万元。

  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相抵,2016年当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10730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453008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1560312万元。

  (三)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分别为52597万元和187697万元,后因支出减少,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全市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调整为183197万元。

  决算结果: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56331万元,比上年增长35.0%,完成年度预算的107.1%;实现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182797万元,比上年增长59.0%,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9.8%。收支相抵,2016年当年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缺口12646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6502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3003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经宁波市政府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一类债务)为970000万元,保持2015年度限额。截止2016年底,实际政府债务(一类债务)余额为938511万元。

  2016年宁波市分配给我市置换存量债务的政府债券2606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4102万元、专项债务96535万元),两年已累计获得政府债券560637万元,2016年支付政府债券利息11279万元,政府债务本息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全市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工作新常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充分发挥财税职能,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审计部门也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财政收入“稳增长”难度较大,当前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尚在培育中,地方财政增收基础尚不稳固;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实际可用财力与支出不相匹配;新《预算法》对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有一定差距。政府债务风险虽总体可控,但其他债务增长较快,政府性债务举借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体系有待健全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科学研判财税形势,密切关注营改增全面完成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调整动向,合理调整财政收入增长预期;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继续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的稳定增长。二是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式,有效运用财政资金杠杆,加快PPP项目的推广和运用;合理运用产业基金,改进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源良性互动。三是切实优化预算管理,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监管机制,有效落实存量债务置换政策,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并从实际出发,做好其他债务的监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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