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的审议意见
2017-12-09 阅读: 858

(201710月13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10月11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董维波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战略决策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编制了《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结构体系合理、情况分析全面,制定的计划、任务符合慈溪发展实际,对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同时指出,《规划》中部分内容仍需完善。为使《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落实责任,完善《规划》内容。要尽可能使《规划》与政府其他规划相衔接,《决议》中提出的6方面工作内容,要切实在《规划》中予以体现。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目标,安排工作要体现问题导向;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年度指标,分部门列出阶段性任务,做到目标年度化,年度目标项目化,落实项目责任制,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形成之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要按照《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同步制定实施计划,及时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加大投入,强化《规划》保障。进一步加强治水机构队伍建设,注重提高治水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责任意识,增强队伍战斗力。切实增加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并逐年提高投入比例;结合我市“五水共治”工作实际,制定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足额安排资金,保证重大项目的启动实施。要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推广先进的适合我市现状的科技成果;通过设备更新,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

  三、建立机制,狠抓《规划》落实。市政府要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考评体系,探索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夯实工作基础,突出工作重点,有效促进《规划》实施。要切实增强规划执行刚性,市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同时,要强化基础性工作,加大攻坚力度,严格河岸两侧规划管理,重点治理涉及穿镇段水域的违章建筑,切实减少源头污染。

  四、营造氛围,加强《规划》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规划》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制定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的宣传计划,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机制,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地推进水污染防治宣传工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加大环保执法结果公开曝光力度,最大限度提高环保违法成本,切实增强环保执法威慑力。要注重治水文化载体及文化传播平台建设,通过开展实践活动,鼓励示范创建、学校教育渗透等方式宣传《规划》及水污染防治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在征求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2018年1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

一些问题

   

  1.在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中,应增加截污纳管年度工作目标,且设立目标应以区块整体建设为主,避免单纯以管线里程数作为考核依据,力争做到“建一块、成一块”;同时要排定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和工作时序,合理划定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加快污水排放“门户管理”工作试点进程,逐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有效管控企业排污行为。

  2.在推进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河湖库塘清淤过程中,应将河道污淤泥、工业污染物消纳的具体措施列入《规划》。

  3.在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中,应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合法畜禽养殖场的数量和具体位置,并建立完备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在调整产业结构项目中,应确立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的阶段性具体任务,分行业确定年度淘汰数量目标。

  5.在提高用水效率项目中,应增加“大江大河”做为浙东引水工程接纳体,并将市域骨干河网建设纳入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体系中。

  6.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项目中,应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经济林的种植面积在规划实施年限内只减不增,并制定具体的山林保护专项规划,规范经济林种植行为。

  7.在完善价格收费机制项目中,应增加采取一体化措施,逐步实现全市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全面排摸我市重点排污企业,实现“一企一档”,并以排污总量和污水类别实施差异化收费。

  8.在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中,应不断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厘清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按计划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在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理的基础上,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不断增强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好现有设施的最大运行效率。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7720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