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 斌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陈银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沈晓东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徐冬云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观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 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蒋君亚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方苏琴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治军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房赤敏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 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艳华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亮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叶晓勇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徐 斌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陈银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晓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观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冬云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裘唐伟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