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红莲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方波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 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副庭长;
方苏琴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孙红莲的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方波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魏金汉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