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央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旭明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庭长;
高立民为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庭长;
徐 斌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 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文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沈丽群、王菊英、倪时颖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旭明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猛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央平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高立民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 斌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车建国、徐文源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良昌、陈忠弟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