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有土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
应春华为慈溪市公安局局长;
陈小芳为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龚激红为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揭政东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
施大年的慈溪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小芳的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童华强的慈溪市监察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