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07年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设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叶黎明
委 员:(以姓名笔划为序)
王骏琪 余 峰 陆 军
陆慧珊(女) 罗国明 戚金潮